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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三十五中学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寒假期间进行有偿补课的通知
2018年01月31日   审核人:

临沂第三十五中学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寒假期间进行有偿补课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根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关于印发< 临沂市教育局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7〕16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九、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十、关爱每个学生,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临沂第三十五中学有偿补课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7571535

信箱:1585243445@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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