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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
2015年06月29日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

通知

为纪念建党94周年,进一步增强我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党员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不断开创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把一年来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工作中,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勇于开拓创新、模范作用发挥突出、先进事迹过硬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出来,评选工作要坚持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条件

(一)工作年满一年的在职在岗正式党员;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党性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能够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实践,工作主动,踏实肯干,业绩突出;

(五)宗旨意识强,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建言献策,做出贡献;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投身教育教学事业,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

三、评选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总人数的 15%,2015年全校共评出优秀党员12人,其中教师支部8人,行政支部4人,班子成员不参加推荐。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步评选的方法进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党支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考核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

(二)对党支部推荐的表彰对象,学校党总支将在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定。

(三)对研究确定的表彰对象,学校将大会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评选表彰先进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工作,认真组织好本次优秀党员的推荐上报工作。

(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标准条件,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评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

(三)要结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激励后进,积极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使我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有更大的发展。

(四)各党支部要在6月28之前将推荐名单上报党总支。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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