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概况
本期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一编的第五章的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
核心内容:预备党员违纪处理;下落不明的党员违纪处理;已经死亡的党员违纪处理;违纪行为中的有关责任人。
二、条例原文学习(图片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增、修改和删除的部分以及个人认为的重点内容已经通过不同颜色标出,文末附文字版,方便喜欢“听全文”的朋友)
1.第五章——《其他规定》是第一编——《总则》的最后一章,共有13条。所谓的“其他规定”,凡之的理解是对前面没有提到的比较特殊的内容或情形的补充,或是对后面内容涉及到的一些概念的界定,又或是对于无法归于前面几章内容的单列,来增强《条例》在实际应用中的可操作性和全面性。
2.本期的四条中,要属第三十九条难懂。
每项工作如何去做有人具体执行,但是否要去或者说怎样去开展需要有人决策,这个具体执行的人就是负有直接责任者,这个决策者就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当部门去执行时,“人”则为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者即为部门主要负责人)。
那么,该做的事情没做好,情节较轻的,主要是追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根据情节最终追到主要领导责任者;
不该做的事情做了,主要是追究领导责任者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追主要领导责任者或重要领导责任者的责任。
简单举个例子,在一个局里,科长是直接责任者,分管这项工作的副局长是主要领导责任者,一般情况下局长是重要领导责任者(举例只是帮助大家理解,具体案例以纪检监察机关认定为准)。
三、案例列举
案例一:2023年9月,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郑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由他人支付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问题。通报中提到,郑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取消中共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二:2023年11月1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武汉市粮油储备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徐某成等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3年2月21日,武汉市粮油储备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许某在工作中无证驾驶叉车,导致叉车失控侧翻,造成许某死亡。徐某成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对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副部长刘某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未有效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对叉车没有严格规范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徐某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案例三:2024年2月,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文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空白公函”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文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下属单位获取空白公务接待函,以虚列接待事由、接待对象等方式违规公款吃喝49次、费用共计16650元,违规超标准接待75次、费用共计21197.65元。赵某作为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张某卫作为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防控应急组组长陈某雪、会计张某负有直接责任。以上四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张某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陈某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四、本期学习内容文字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七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八条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
第三十九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来源:凡之读书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