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临沂第三十五中学教师评优树先制度。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二、评选办法及条件
(一)德
1.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不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不排挤差生,学生巩固率高。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盈利性的教辅资料。
3.工作态度端正,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勇于担当,能积极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大力支持学校工作。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从学校领导的分配,团结同事,传播正能量,不拉帮结派,不阳奉阴违,不传播、不乱发表不当言论。
5.若违反以上4条其中之一者,一票否决。
(二)能
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学校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备课、作业批改、培优补差工作、家访、主题班会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各项活动)。
(三)勤
1.满勤是指任何假均无者(婚假、丧假除外)。
2.学期累计请假达到5次、周一升旗、教师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累计5次、无故不参加的取消评优资格。
(特别说明:本人嫁娶、父母丧假按教师管理方案执行。)
(四)绩
1.各类业务称号
级别 |
分值 |
省级教学能手 |
5分 |
沂蒙名师、市级教学能手 |
4分 |
市级教学新秀、市学科带头人 |
3分 |
校级 |
1分 |
未包括的其他业务工作成果,按照相对应的级别赋分 |
2.教学质量奖
3.讲课比赛、专业技能等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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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市直 |
校级 |
一等奖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二等奖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0.5分 |
三等奖 |
3分 |
2分 |
1分 |
0.5分 |
0分 |
经学校组织上报的有证书的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按讲课比赛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赋分。多人获一个奖项的,每降低一个位次降0.5分。 |
4.微课、优课、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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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市级 |
市直 |
一等奖 |
2分 |
1分 |
0.5分 |
二等奖 |
1分 |
0.5分 |
0.25分 |
三等奖 |
0.5分 |
0.25分 |
0分 |
典型发言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赋分;多人获一个奖项的,每降低一个位次降0.5分。说课按相应的等次升0.5分赋分 |
5.暑期研修
优秀学员0.5分,优秀组长、优秀指导教师1分,市兼职教研员1分。
6.教学成果奖(由政府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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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 |
3、4、5名 |
6、7、8名 |
之后 |
国家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省级 |
3分 |
2分 |
1分 |
0.5分 |
市级 |
2分 |
1分 |
0.5分 |
0.25分 |
市教育局颁发的证书降一等次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