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的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饭菜质量,确保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同学的身心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办法。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二、食堂采购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
(一)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二)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一)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二)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三)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打扫,每天清洗;
(四)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七)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八)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九)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加盖并标记。
五、餐具消毒
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药物消毒的方法:
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浸泡消毒;清水冲洗;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经消毒的餐具应当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每样食品使用专用器皿分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10℃以上冷藏保存,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举报电话及邮箱:7056035,7806zj@163.com lydsswzx2023@163.com
临沂第三十五中学
2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