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校园安全>>安全制度>>正文
临沂第三十五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02月01日   临沂第三十五中学网站 审核人: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饭菜质量,确保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同学的身心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办法。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二、食堂采购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

(一)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二)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一)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二)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三)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打扫,每天清洗;

(四)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七)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八)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九)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加盖并标记。

五、餐具消毒

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药物消毒的方法:

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浸泡消毒;清水冲洗;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经消毒的餐具应当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每样食品使用专用器皿分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10℃以上冷藏保存,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举报电话及邮箱:7056035,7806zj@163.com lydsswzx2023@163.com

临沂第三十五中学

2024.2

关闭窗口